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4日讯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昨日公布的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41号)显示,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鼎宇佑”,300300.sz)于2020年1月23日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万元-4000万元。2月29日,汉鼎宇佑披露《2019年度业绩快报》及《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受对参股孙公司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贷网”)计提减值6.72亿元、对影院资产计提减值约5000万元及增加计提坏账准备约2700万元的影响,将净利润修正为-7.46亿元。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并请汉鼎宇佑对以下事项作出进一步书面说明:
1. 汉鼎宇佑称微贷网“自2020年2月18日开始,x智投投资直接穿透底层资产,投资者直接持有出借标的,不再进行债转承接,同时因受疫情影响和降低p2p存量规模监管要求,不再发新标,原x智投投资按照穿透后的标的到期日兑付本金,收益部分暂不兑付。出于谨慎考虑,经初步测算,公司拟对微贷网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6.72亿元减值准备”。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认为汉鼎宇佑应说明:
(1)结合上述事项对微贷网短期和长期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说明对微贷网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具体测算过程,论证此次计提大额减值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说明前期是否存在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2)2019年以来微贷网股价持续下跌,汉鼎宇佑应结合“降低p2p存量规模监管要求”的相关监管政策出台的时间,政策变动对微贷网经营业绩的影响,微贷网股价变动情况,说明微贷网出现减值迹象的具体时点,在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时是否已充分考虑政策变动及股价下跌对微贷网的影响;
(3)结合前述回复,汉鼎宇佑应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风险提示不充分的情形;说明微贷网的上述事项是否属于期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若是,说明判断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若否,说明公司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对其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年审会计师应发表明确意见。
2. 汉鼎宇佑称“自2020年1月24日公司所属各影院暂停营业至今,重新开业时间根据各影院所处区域的复工政策而定,公司所属影院业务受疫情影响较大,因该期后事项,对公司影院板块的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出于谨慎考虑,经初步测算,拟对影院资产的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约5000万元”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商誉账面余额为6634.50万元。汉鼎宇佑应说明:
(1)判断该期后事项属于调整事项的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补充披露本次拟计提商誉减值的标的名称,并结合其经营情况变动、可比财务数据及所处行业发展状况变化等,说明商誉减值的具体迹象及出现时点,是否已及时进行减值测试,是否及时提示相关风险,并说明以前年度的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存在不充分、不谨慎的情况。年审会计师应发表明确意见。
3. 汉鼎宇佑称“受期后疫情影响,公司对互联网金融待收回款和部分融资租赁项目待收回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判断更为谨慎,经初步测算,拟增加计提坏账准备约2700万元” 。汉鼎宇佑应结合相关款项形成原因、账龄、已采取的催款措施、预计无法收回的具体原因,说明本次增加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历史报告期内对同类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 汉鼎宇佑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要求汉鼎宇佑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3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汉鼎宇佑成立于2002年11月8日,注册资本6.80亿元,于2012年3月19日在深交所挂牌,项坚为法定代表人,截至2019年12月13日,吴艳为第一大股东持股1.04亿股,持股比例15.34%。
微贷网成立于2014年12月25日,注册资本1.28亿元,姚宏为法定代表人、实控人、大股东,持股比例60.11%,浙江汉鼎宇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15.54%,该公司为汉鼎宇佑全资子公司。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141 号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3 日,你公司披露《2019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 500 万元-4,000 万元。2 月 29 日,你公司披露《2019 年度业绩快报》及《2019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受对参股孙公司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贷网”)计提减值 6.72 亿元、对影院资产计提减值约 5,000 万元及增加计提坏账准备约 2,700 万元的影响,将净利润修正为-7.46 亿元。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对以下事项作出进一步书面说明:
1. 你公司称微贷网“自 2020 年 2 月 18 日开始,x 智投投资直接穿透底层资产,投资者直接持有出借标的,不再进行债转承接,同时因受疫情影响和降低 p2p 存量规模监管要求,不再发新标,原 x智投投资按照穿透后的标的到期日兑付本金,收益部分暂不兑付。出于谨慎考虑,经初步测算,公司拟对微贷网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 67,217 万元减值准备”。请你公司:(1)结合上述事项对微贷网短期和长期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说明对微贷网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具体测算过程,论证此次计提大额减值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说明前期是否存在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形;(2)2019 年以来微贷网股价持续下跌,请结合“降低 p2p 存量规模监管要求”的 相关监管政策出台的时间,政策变动对微贷网经营业绩的影响,微贷网股价变动情况,说明微贷网出现减值迹象的具体时点,你公司在披露 2019 年度业绩预告时是否已充分考虑政策变动及股价下跌对微贷网的影响;(3)结合前述回复,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风险提示不充分的情形;(4)说明微贷网的上述事项是否属于期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若是,说明判断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若否,说明你公司在 2019 年年度报告中对其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2. 你公司称“自 2020 年 1 月 24 日公司所属各影院暂停营业至今,重新开业时间根据各影院所处区域的复工政策而定,公司所属影院业务受疫情影响较大,因该期后事项,对公司影院板块的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出于谨慎考虑,经初步测算,拟对影院资产的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约5,000万元”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你公司商誉账面余额为 6,634.50 万元。请你公司:(1)说明判断该期后事项属于调整事项的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2)补充披露本次拟计提商誉减值的标的名称,并结合其经营情况变动、可比财务数据及所处行业发展状况变化等,说明商誉减值的具体迹象及出现时点,是否已及时进行减值测试,是否及时提示相关风险,并 说明以前年度的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存在不充分、不谨慎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3. 你公司称“受期后疫情影响,公司对互联网金融待收回款和部分融资租赁项目待收回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判断更为谨慎,经初步测算,拟增加计提坏账准备约 2,700 万元” 。请结合相关款项形成原因、账龄、已采取的催款措施、预计无法收回的具体原因,说明本次增加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历史报告期内对同类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 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3月 10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