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一家公司,觉得麻烦,不清楚流程,且看下文。
看不下去?委托代理公司设立。
当然,看了下文,你也可以轻松自己搞定。
1、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工商局服务窗口或工商局网站)
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见下文《工商登记需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
预先名称核准通过的,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1、多地现可在工商局网站上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具体可查看当地工商局网站操作流程;2、准备多个拟注册公司的名称,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站上查询拟注册的公司名称是否已被占用,以提高预先核准通过率。)
2、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文件格式可在工商局网站下载或服务窗口索取)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见下文《工商登记需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3、登记发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4、刻公司专用章(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
首次申请刻制公章条件。单位组织机构法人(负责人)委托他人到公安机关办理刻章的,除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必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和申请书,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点(需备案),刻制单位用章。
5、开立银行账户
公司成立后,可自行选择银行开立银行账户,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若是他人代理,需要公司授权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公司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具体可向开户银行索取开户清单,开户后保留开户许可证。
6、税务登记
三证合一之后无需再办理税务登记证。
7、社保保险登记
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经办人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等材料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申报缴费。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置备股东名册并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